第66章 诗坛群星 (第3/3页)
里的人读这些边塞诗,读出的是豪情与壮烈。可只有去过边塞的人才知道,豪情的另一面是死亡,壮烈的背后是枯骨。高适写完《燕歌行》的那个夜晚,军帐外的风呜呜地响,像无数个回不了家的魂灵在哭。他把笔放下,喝了一口冷酒,心想:这些诗,后人读起来会觉得痛快。可写诗的人一点也不痛快。他写的每一个字,都是拿命换来的。
在同一片大漠上,王维也写了一首诗。开元二十五年,他以监察御史身份出使凉州,宣慰河西将士。途经大漠时,他写下了《使至塞上》:
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
十个字,写尽了塞外的苍茫。孤烟是烽燧上的烟,在无风的旷野中笔直升上天空。落日是黄河尽头的落日,浑圆如盘。这两样东西——一缕烟、一轮日——把天地的空旷和孤独,压缩进了十个字里。没有悲,没有喜,只有一种巨大的、沉默的、永恒的存在。
贺知章读到这两句时,把酒杯搁下了。他对身边的人说:“这才是盛唐的诗。不是哭,不是笑,是天地之间的一口气。这口气,前人没有过,后人怕也难有。”
他不知道自己说得有多准。三十年后,安史之乱起,边塞成了焦土,戍卒成了叛军或难民。那“一口盛唐的气”,终究散了。但此刻,那口气还在。大漠上孤烟还在升,长河边落日还在圆。高适在燕赵的军帐里磨墨,岑参在安西的雪地里写诗,王昌龄在河西的城楼上望月。
他们不知道自己是“边塞诗派”。他们只是在写自己看见的东西——风沙、刀剑、乡愁,和那些再也回不了家的人。
第四节少年杜甫——“七龄思即壮”
洛阳距长安三百余里,是大唐的东都。开元年间,皇帝常常在洛阳驻跸,百官随行,洛阳便成了第二个长安。若说长安是帝国的心脏,洛阳便是它的另一只手——握着中原的粮仓与运河,也握着半个文坛。
杜甫生在巩县,少年时随父迁居洛阳。他的祖父杜审言,是初唐有名的诗人,与李峤、崔融、苏味道并称“文章四友”。杜审言此人恃才傲物,曾放言“吾文章当得屈、宋作衙官”,狂得没边。但他的诗确有狂的资本——近体律诗的格律,到他手中才真正定型。杜甫后来回忆自己的童年,写过一句诗:
七龄思即壮,开口咏凤凰。
七岁便能作诗,开口便咏凤凰——这是杜甫自己说的,不算夸张。杜家世代读书,杜甫自幼浸在诗书里,耳濡目染,出口成章不是奇事。但“凤凰”这个意象,却暗含了一种伏笔。凤凰是祥瑞之鸟,非梧桐不栖,非醴泉不饮。少年杜甫以凤凰自况,是志向,也是宿命。他后来一生颠沛流离,却始终不改“致君尧舜上,再使风俗淳”的初心——那只凤凰,从未落地。
杜甫十三四岁时,已是洛阳城中颇有名气的少年才子。他常出入洛阳的文人聚会,在那些场合里,他见过一个人。那个人叫李龟年。
洛阳与长安一样,是天子脚下。达官贵人的府邸沿着定鼎门大街一溜排开,朱门绣户,车马如龙。杜甫的父亲杜闲时任奉天令,官阶不高,但杜家的门楣仍在——毕竟祖父杜审言的名头摆在那里,洛阳的文人圈子认这个门第。少年杜甫便凭着这层关系,出入于岐王宅、崔九堂这些达官贵人的府邸,如鱼得水。
李龟年是玄宗朝最负盛名的乐师。他和兄弟李彭年、李鹤年并称“李氏三兄弟”,都是梨园供奉。玄宗精通音律,亲自在梨园教习乐工,李龟年便是其中最得意的弟子。每逢皇帝在洛阳设宴,李龟年必定到场,奏《霓裳》之曲,唱《凉州》之词。他的歌声传遍宫阙,洛阳城中无人不知。有传闻说,李龟年一开口,连鸟雀都会停在檐上不走。
杜甫第一次见到李龟年,是在岐王李范的洛阳宅邸中。岐王不仅在长安有宅邸,在洛阳也有一处。洛阳的岐王宅与长安的岐王宅一样,是文人乐师往来之所。这座宅子的花厅比长安那座小些,却更精致——院子里种了一株老梅,传说是前朝留下来的,每到冬日花开如雪,香飘满巷。少年杜甫站在厅堂角落,看李龟年抱着琵琶从内堂走出,看那些锦衣华服的贵人觥筹交错,看满院的花开得正盛。李龟年弹了一曲《伊州》,满座寂然。杜甫看见一个穿紫袍的老者悄悄抹了抹眼角——他不知道那老人是谁,许多年后才听说,那是曾经三度为相的张说。一曲《伊州》让他落泪,大约是想到了什么往事。
他后来回忆这段往事,说自己在岐王宅里“寻常见”李龟年,在崔九堂上“几度闻”歌声。崔九是崔涤,玄宗的宠臣,与岐王一样好客爱才。少年杜甫在这些达官贵人的堂前廊下穿行,像一只不知忧愁的鸟,在盛世的花丛中飞来飞去。
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。岐王宅里的歌声,崔九堂上的丝竹,洛阳城中的太平盛世——这些东西会永远在。就像太阳每天照常升起,春天每年照常到来。
他没有想到,这一幕会在四十多年后被自己写进一首诗里。也没有想到,那首诗会成为他一生中最苍凉的作品之一:
岐王宅里寻常见,崔九堂前几度闻。
正是江南好风景,落花时节又逢君。
那是安史之乱后的潭州街头。昔日的宫廷乐师流落江湖,卖唱为生。昔日的少年才子已白发苍苍,颠沛半生。两人在落花时节重逢,“正是江南好风景”七个字,每一个字都是刀——风景越好,刀越锋利。因为风景还在,人已不是那人,盛世已不是那盛世。
但此刻的开元年间,一切尚在鼎盛。杜甫从洛阳出发,开始了他的漫游生涯——去了吴越,去了齐赵,一路上写诗、交友、看山看水。登单父台、看大野泽,是后来的事——天宝三载,他在梁宋遇上李白和高适,三人同登单父台,看大野泽的苍茫秋色。高适比他大八岁,已去过边塞,满身风尘。三人登台远眺,秋风猎猎,高适指着远处说:“子美你看,那便是大野泽。再往北走三百里,便是边关。”杜甫极目远望,只见水天一色,苍茫无际。他忽然觉得天地之大,自己渺小得像一粒沙。但那粒沙里有一团火——一团想要写尽天下苍生的火。
高适对他说:“子美,你的诗里有一种东西,别人没有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一种‘重’。”高适想了想,“别人写诗是给自己写的,你写诗是给天下写的。你的诗太重了,重得不像你这个年纪能写得出来的。”
杜甫笑了。他不知道高适说得有多准。四十多年后,他写的诗将被后人称为“诗史”——因为他写的不是自己,是一个王朝的兴衰。但此刻,他只是一个少年。一个在开元盛世的阳光下漫游天下、胸怀大志的少年。他的头发还没有白,他的眼睛还没有浊,他的诗里还没有血和泪。
他还有大把的时间。——至少他以为他有。
开元末年,王昌龄被贬为江宁丞。贬谪的原因,史书语焉不详,大约是得罪了权贵——在那个李林甫日渐得势、张九龄已然罢相的年头,得罪权贵实在太容易了,一句话、一首诗、甚至一个眼神,都足以让人从京城滚到天涯。从京城的校书郎到江宁的县丞,是从云端跌到了泥里。但王昌龄没有抱怨。他在润州芙蓉楼设了一席酒,送别友人辛渐。
那夜寒雨连江,楚山隐在雨幕之后,只剩一道模糊的轮廓。辛渐明日便要北归洛阳,王昌龄为他饯行。两人喝到夜深,王昌龄忽然放下酒杯,说:“辛渐,我有一首诗,你替我带回洛阳。”
酒尽,他提笔写道:
寒雨连江夜入吴,平明送客楚山孤。
洛阳亲友如相问,一片冰心在玉壶。
辛渐带着这首诗走了。王昌龄站在芙蓉楼上,看楚山孤影,看江水东流。他不知道,这首诗会在十余年后的安史之乱中被无数人传抄。那些在乱世中流离失所的人,在烽火连天的夜里,反复念着“一片冰心在玉壶”这七个字。他们念的不是王昌龄——他们念的是自己。在天地翻覆之际,还有什么东西是干净的、是碰不脏的、是可以留在玉壶里不忍碎的?
那是一个王朝最后的清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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