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唐律疏议 (第3/3页)
身上殴伤已愈,死因是溺水,非因殴。殴伤与本死,两不相干,各依本法。
甲只按殴伤论,杖六十;溺死之故,另案再查。一桩差点错杀的命案,就靠一条辜限、一场验尸,厘清了。
有人说,这是给凶手开脱。老吏摇头:“不是开脱,是慎杀。律杀一人,如水泼地,收不回来。”
“多等五十日,少杀一个错杀的人——值。”律疏馆中,逐条讲解这两部律,用了整整一个月。
一个月里,年轻人学到的,不只是条文。是条文背后那四个字:出入之平。
罪之出入之间,执法者的笔,轻一分,重一分,就是人命。所以无忌在律疏的最后校样上,题了一句话,几乎是恳求:
“执法者,勿以喜怒出入人罪。”
——法者,天下之法。
不是皇帝一人的法,不是官吏一家的法,是天下人的法。写这八个字的人,是真诚的。
只是历史将要证明:人对法的信念,往往在被法反噬的那一刻,才知道深浅。这也是后话了。
第四节千年律典——影响东亚
永徽四年十月,《律疏》三十卷,成书。长孙无忌领衔上表,呈御览。表文里有一句话,说得极重:“律疏之义,与律同行。”
律是骨,疏是肉;律立骨架,疏生血肉——从此天下断狱,律疏并行,一体遵行。皇帝诏令:颁行天下。
州县之府,人手一部;明法之科,以为教材。这是中华法系成型的一天——此后一千余年,这部书,就是“法”的代名词。
而这部书的旅行,才刚刚开始。第一站,日本。
自贞观年间起,遣唐使一船一船地西来。船上载着留学生、留学僧,也载着差遣——把大唐的制度,搬回岛国去。
律疏颁行之后,《唐律疏议》成了遣唐使求书单上的头等要物。求书有多难?
先得想办法进得了藏书的地方。大唐的书,不是想抄就抄——得靠使团的名帖,国子监的关系,留学僧一点一点地磨。然后是抄。
抄书也有讲究:纸要长安的好纸,墨要易水的好墨,抄错了,整页重来。三十卷律疏,抄得快的,也要大半年。
三十卷,数十万言,一字一字地抄。有记载说,有的留学僧为抄一部律疏,在长安住了数年,抄秃的笔,堆起来一小堆。
抄完的卷子,用油布裹了三层,捆在使船的舱底,与佛经、历书、医方挤在一处,漂过东海的风浪。
船翻了的,卷子就沉在海里——下一批使者,接着抄,接着运。
终于,日本文武天皇大宝元年——大唐长安元年,公元七〇一年——《大宝律令》成。
《大宝律令》以唐律为母本:篇目体例,仿唐律;五刑十恶,照搬唐律;连疏议的问答体,都学了去。
日本从此有了第一部成格局的法典。据说《大宝律令》颁行那天,藤原京的朝堂上,大臣们皆朝服捧书,如对神明。
岛国第一次知道:原来罪与罚,可以算得这么细;原来一桩案子,可以不凭长官的喜怒,而凭白纸黑字的条文裁断。
后来日本律令制的盛世——班田、税制、官司、位阶——地基都是这部律令打的。而律令的地基,是唐律。一砖一瓦,渡海而来。
再往后,养老二年,《养老律令》修订颁行,仍是唐律的骨血。东瀛岛上,开始用大唐的尺子,量人间的罪与罚。第二站,新罗。
朝鲜半岛上的新罗,与大唐渊源更深——它的学生直接入长安国子监读书,科举考的就是唐的经义律令。
新罗律令,制度多仿大唐,刑章大都取法唐律。新罗的学生在长安留学多年,回国时行囊里最重的,就是抄来的律书。
半岛上的王朝,用唐律量了千年的罪与罚——直到今天,朝鲜的史书里还留着大唐律令的影子。第三站,渤海。
粟末靺鞨人建立的海东盛国,立国制度,“大抵宪象中国”,律令之制,皆仿唐而稍简。一部法典的旅行,至此还未结束。
此后千年,宋律取唐律为蓝本,《宋刑统》与唐律一脉相承;明律、清律,虽代有增删,骨架仍是唐律的骨架。
律学家们有一个说法:唐律之后,中国律,再无革命性的变化——只有唐律的注释史。
越过国境更远——越南的黎刑律、朝鲜王朝的《经国大典》,追根溯源,都是唐律的子孙。
东亚诸国,法同文,刑同律——后世史家给这个巨大的文明圈起了个名字:中华法系。
而中华法系的代表之作、巅峰之作,就是这部永徽四年颁行的《唐律疏议》。一部书,凭什么行天下?凭它的好。
后世比较法学者评价世界古代法典,说唐律与罗马法并立。
罗马法是奴隶制法典的高峰,唐律是封建法典的高峰——论成熟,后者犹有过之。
罗马法亡而复兴,唐律则一脉贯通,活到十九世纪末。这是后话,说得远了。回到永徽四年,长安。深秋,律疏馆散馆。
最后一天,无忌让人在院中摆了一桌酒,请全馆的人喝。
酒过三巡,有个老吏喝红了眼,端着酒碗说:小人做了三十年刀笔吏,断过的案子自己都数不清,从前总觉得,律是官府的律。
今日抄完这部书,才明白——律是给天下人看家的。说完,把碗里的酒,浇了一半在地上。浇给谁?没人问。
也许是浇给戴胄,浇给那些一辈子守着律、没人记得名字的人。
老吏们起身告退,年轻人收拾笔墨,长孙冲抱着最后一摞校样,跟在父亲身后。院子里的灯,一盏一盏地灭了。
长孙冲忽然问:“父亲,这部书,能传多久?”无忌站在廊下,想了想。“律文或有增删,律意不会过时。”
“只要人间还需要一把量罪罚的尺——这尺,就在。”他说对了。一千三百多年后,这部书还在。
只是他自己,看不到它的久远了——呈书御览的那一天,还藏着一场谁都没有料到的对话。那就是这个故事,最后的余音。
呈书前夜,律疏馆的灯最后一次亮到三更。长孙冲把三十卷书装进匣,一卷一卷地数,数了两遍。三十卷,五百条,数十万言。
两年,一千多个日夜,几十个人,就磨成了这一匣书。他捧着匣子的手,微微发抖。不是因为重。
是因为他知道,明天一早,这部书就要放到皇帝的御案上——从此,它是天下人的法,也不再只是律疏馆的灯了。十一月,太极宫。
这一天风很静,殿前的幡一动不动。长孙无忌捧着《律疏》三十卷,登上丹墀,呈御览。皇帝李治接过来,翻看。
年轻的皇帝看得很认真——他性子仁弱,却是个真爱读书的人。一页一页地翻,翻得极慢。满殿寂然。
翻到《名例》“十恶”第一条:谋反。皇帝的目光,顺着疏议的注文一行一行地走下去:谋反者,斩;父子皆绞——
他的手指,在“谋反”两个字上停住了。停了很久。然后他抬起头,问了一句:
“若有人谋反而未遂,当如何?”
殿中一静。所有人的目光,都落到了太尉身上。无忌出班,躬身。答得干脆:
“当斩。”
——殿中一静。
落针可闻。谋反未遂——是否谋反?是谁谋反?皇帝为什么这样问?没有人知道。
有几个老臣,悄悄想起了同年那场大狱——房遗爱案,吴王李恪,还有满朝被牵进去的宗室。
那桩案子里死的每一个人,哪一个不是“谋反未遂”?皇帝那时的年纪还小,可如今,问出这一句的人,是皇帝自己。
殿中的炭盆,哔剥响了一声。只有君臣二人,隔着一部崭新的法典,目光相接。法者,天下之法。刀者,谁人之刀?
这部写给天下人的律典,颁行的第一年,就先量到了一个谁也不敢说破的问题上。窗外,长安的第一场雪,落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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