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 高宗即位与永徽之治 (第1/3页)
第三卷武周风云(649—712)
篇一永徽之治(649—655)
第一节即位之初——长孙无忌辅政
贞观二十三年六月,翠微宫。太宗皇帝的梓宫还停在含风殿,长安的丧钟已经隔着终南山,一声一声传了过来。
太子李治跪在灵前,哭得几乎昏死过去。扶他起来的,是舅舅长孙无忌。无忌只说了一句话:
“殿下,先死了爹的人,要替没死爹的人活着。”
这话糙,理不糙——储君的眼泪,从这一刻起,不再是儿子哭父亲,而是天下的主人哭先帝。
六月甲戌朔,太子李治即皇帝位于柩前,大赦天下。时年二十二岁。是为唐高宗。
登极大典仓促而简:梓宫在侧,君臣缟素,百官朝贺的声音都压着,像怕吵醒什么。新君一步一步登上丹陛。
二十二年前,他生在这座宫城;二十二年后,他从舅舅手里接过传国玺。玺是冷的。捧玺的手,也是冷的。
礼官唱赞的声音里,年轻的皇帝想起父亲临终的话——“无忌、遂良在,汝勿忧天下。”他信了。
此后七年,他确实无忧——因为所有的忧,都有人替他忧了。新君即位的第一道诏书,不是改元,不是封赏,而是两个字——
罢役。“罢辽东之役及诸土木之功。”
征了多年的辽东战场,撤;修了多年的宫室台榭,停。跟着先帝的丧车一起入土的,还有一个时代的兵戈与土木。
这道诏书,是长孙无忌的手笔。新君照单全颁。颁诏那天,礼部的官员发现一件事:诏书的定稿上,有一处朱笔改动的痕迹。
改字的人,不是皇帝。是太尉。没有人提出异议。
翠微宫托孤的话音还在耳边——“太子仁孝,公辈善辅导之”——先帝把儿子交给了这几个人,也就把朝政交给了这几个人。
君臣之分虽定,权柄之实,已在辅臣之手。朝野上下,人人读得出这层意思:永徽的年代,不折腾。新君的班底,是先帝留下的。
太尉长孙无忌,主持中枢,总揽政事。侍中于志宁,管门下省,审核诏令。中书令褚遂良,管中书省,起草诏令。
司空李勣,挂着荣衔,坐镇军界。四个人,三个是先帝托孤的旧人,一个是从瓦岗山一路打过来的宿将。
四个人里,最沉默的是李勣。先帝临终贬他叠州,他接诏即行;新君即位召他回来,拜尚书左仆射,他也只说了四个字:臣不敢辞。
回到长安,有人向他道贺,他摆摆手,转身回了军营。朝堂上的风波,他一概不沾;宴席上的议论,他一概不听。
这个从瓦岗山活到今天的老人,深谙一门别的功臣都没学透的学问——
什么时候进,什么时候退,什么时候,装聋。皇帝对他们执礼甚恭。
每天听政,无忌奏事,皇帝必称“元舅”;褚遂良谏诤,皇帝离座相迎。
于志宁进讲,皇帝命人赐座;李勣入朝,皇帝亲自扶下殿阶。
满朝文武看在眼里,都放了心:先帝尸骨未寒,可先帝的制度还在,先帝的人还在。新君也守规矩。
有一天,皇帝临朝,忽然对褚遂良说:朕想看看起居注,看看史官怎么写朕。褚遂良答:起居注,人君不得观。
皇帝问:朕有不善,卿必记耶?褚遂良答:臣职当载笔,不敢不记。
站在一旁的黄门侍郎刘洎补了一句:设遂良不记,天下之人皆记之。皇帝默然,从此不再提看起居注的事。
——先帝在时,也是这么被顶回来的。
老臣们守规矩,守得心安理得;新君被规矩顶着,也顶得心平气和。至少此刻如此。永徽元年正月,有司奏请改元。
年号拟了几个,呈到御前,皇帝只问了一句:“无忌舅舅看哪个好?”
——这句话,日后会成为史家笔下的一根刺。
但此时此刻,没有人觉得不妥。呈上来的年号,还有一个备选,叫“天圣”——取“天圣人极”之意,气象宏大。无忌把它划掉了。
理由只有一句话:新君初立,年号宜守不宜功。天圣,是给开疆之君用的;永徽,是给守成之君用的。无忌选的是“永徽”。
永者,长也;徽者,美也。永徽,永久的美好。
不激进,不求奇,不追慕汉武,不攀比秦皇——这个年号的基调,是“把贞观的日子,安安稳稳过下去”。
定年号的这天,褚遂良私下对于志宁说了一句话:“新君仁厚,元舅公忠,你我尽可安心修史了。”于志宁笑了笑,没接话。
这位当过两任太子老师的老人,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——
仁厚的君主,最怕的不是臣强,而是有一天,君主不再想仁厚。正月,改元永徽。大赦,赐酺,免关中二年租赋。
长安的酒肆,免费招待了三天。
第三天傍晚,一个卖胡饼的老汉收摊回家,路上对相熟的铺主说:改朝换代,摊子还是我的摊子,饼还是我的饼。
铺主笑他:那你盼什么新君?老汉想了想:盼的就是这个——不用盼。这大概就是“永徽”两个字,在长安城里的分量。
一个时代,就这样小心翼翼地开始了。
第二节永徽之治——“有贞观遗风”
永徽三年的长安,是个什么模样?史官给的评语是八个字:“百姓阜安,有贞观遗风。”
八个字,说尽了七年。可是史笔如金,读者如雾——这八个字背后,长安城里的日子,究竟是什么成色?去看米价。
米价,是帝王家的另一面镜子:镜子里没有庙堂,没有颂歌,只有千家万户的锅。西市的粮行,粟米一斗,不过四五钱。
贞观初年斗米值绢一匹的时候,谁能想到?隋末大乱,米贵到斗米千钱,人相食;武德年间,年年用兵,米价仍高。
到贞观中兴,斗米三钱,太宗皇帝曾在朝会上得意地问群卿:古来圣王,可有此等成就?如今,永徽的米价,与贞观并肩。
绢每匹二百钱上下。布更贱。
一个在官府做工的短工,一月工钱,够一家五口吃半个月饱饭;再加些纺织的活计,年底还能给娃娃扯一身新衣。
西市里,胡商的驼队照旧络绎。波斯的珠宝,于阗的玉,高昌的葡萄酒,堆满了胡姬当垆的酒肆。
有个卖了半辈子酒粟特商人,常对客人念叨:他见过隋末的长安——那时候一斗米换一个孩子,酒肆里喝醉的多是亡命徒。如今呢?
如今喝醉的,多是赶考的书生、收工的匠人,和替东家跑腿的伙计。太平日子,是把人从鬼变回人的日子。
这话他说了七年,说了无数遍,每说一遍,都要抹一次眼睛。
——这不是某个清官的政绩,这是治世的底色。
再去看讼狱。大理寺的老狱吏,闲得在狱门口晒太阳。牢里的囚犯,十不盈一。
隋末那种“一人犯法,百家连坐”的日子,老狱吏见过;武德年间府兵轮戍、逃亡成风的日子,他也见过。
他给新来的狱卒讲过一桩旧案:贞观年间,有个县令判了一起窃案,案卷送到大理寺,被驳回三次。
驳回的理由,一次是量刑过重,一次是证据不足,一次是引律有误。第三次驳回的批语上写着八个字:“人命至重,不可率断。”
如今这样的案子,一年比一年少——不是没人犯案,是州县的官学会了照律断案,照疏说理,案卷一上去就过。
律,成了官民共守的东西。这是治世最深的一层底色。如今呢?律条比前朝更细,可犯人反而更少。为什么?
因为律细,民知所避;因为吏不敢欺;因为收成好,人心安。
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——管子的话,长安城正在一句一句地兑现。
永徽四年,一件大事震动了整个法学界——不,那时不叫法学界,叫律学界。《律疏》颁行了。这件事要从永徽初年说起。
先帝留下的《贞观律》,已经是大唐律法的高峰:五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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